一、 目的:
通过实际道路训练,培养学员掌握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、法规,养成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的好习惯,掌握正
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等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。
二、 要求:
1) 让学员了解考试路线、程序和要求,包括换人程序、文明用语、口令复诵等内容。
2) 学习掌握上车前的准备、开门、观察周围交通情况安全等动作要领。
3) 学习掌握起步、转变、变更车道、会车、超车、通过路口、靠边停车的转向灯、后视镜的配合运用。
4) 教练员应注意提醒和纠正学员的错误,并培养安全驾驶意识。
5) 学习掌握行驶通过人行横道线,通过学校区域,通过公共汽车站,会车、超车、掉头的要求和注意事项。
三、 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:
(一)综合评判标准:
(1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:
1、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;
2、不关好车门起步;
3、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;
4、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;
5、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现象;
6、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;
7、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;
8、车速超过限定标准;
9、对车身前后、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;
10、右手离开方向盘时,左手不能有效、平稳控制方向的;
11、对采用断气制动汽车,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;
(2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20分:
1、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;
2、起步挂错挡;
3、控制车速不稳;
4、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30厘米;
5、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;
6、换挡时有齿轮撞击声;
7、不放松手闸起步,未能及时纠正;
8、停车未拉手闸前,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闸。
(3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1、起步前未检查仪表;
2、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;
3、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;
4、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;
5、行驶制动不平顺,出现车辆闯动;
6、挡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;
7、换挡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;
8、换挡时机掌握太差;
9、换挡时手脚配合不熟练;
10、错挡但能及时纠正;
11、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;
12、停车后,下车不关车门;
13、起步时车辆有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。
14、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,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;
(4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5分:
1、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(左、中、右);
2、起步前未检查挡位或手制动器;
3、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;
4、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,但及时纠正;
5、起步油门过大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;
6、换挡时机掌握稍差;
7、停车时未拉手制动,检查挡位,抬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。
(二)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
(1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考试不及格:
1、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;2、争道抢行;
3、违反路口行驶规定; 4、违反铁路道口规定;
5、未留意,亦未遵照交通标志行驶; 6、违反分道行驶规定;
7、越中心实线逆向行驶; 8、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;
9、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;10、不按导流线方向行驶;
11、不按规定避让人行横道中的行人; 12、窄路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边行驶;
13、会车困难时应让行而不让; 14、不具备超车条件时,强行超车;
15、故意不让后车超越者; 16、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。
17、发现危险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; 18、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
19、超车后突然切入行车道,引起后车紧急制动;
20、行驶中未能观察亦未按其他车辆发出信号行车;;
21、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,未能停在正确位置(纵或横大于1米);
(2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20分:
1、路口行驶转弯角度过大、小或打、回轮过早、晚;
2、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线上;
3、超车时不使用转向灯或不提前查看交通情况;
4、掉头方式选择不当;
5、掉头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;
6、控制车速过低或未能调整车速以适应路上情况;
7、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,未能停在正确位置(纵或横小于1米,大于50厘米)。
(3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1、路口行驶转弯角度稍大、小或打、回轮稍早、晚;
2、行驶中不按规定出入非机动车道;
3、行驶中变换车道之前,未查看交通情况;
4、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半联动控制车速;
5、未能及时发现车辆的各种故障而行车;
6、停车未查看交通情形,亦未及时发出或关闭讯号;
7、停车后,开车门前不查看侧后交通情况。
|